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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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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1短视频APP2019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通知

    来源:  时间:2019年09月15日 12:24:59 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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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于评选2018-2019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

    学院各本科生班级、各本科生:

    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。根据2019年版《学生手册》中“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”、“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”和“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”相关要求,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,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,成员由学工组、教务科、分团委、学生会负责人和辅导员、教师代表组成,对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认真组织评选工作。

    一、评选范围

    1.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   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如下:

    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(2)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院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    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    (4)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%;

    (5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习成绩任一项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

    (6)年度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。

    2.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如下:

    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(2)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院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
    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    (4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并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内;

    (5)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%。

    (6)年度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。

    3.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本科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   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如下:

    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(2)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院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
    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    (4)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积极上进;

    (5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并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内。

    4.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/人;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/人;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,可分为2至3档,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在每人2000元至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。

    5.同一学年内,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,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,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。

    二、评选办法及名额

    年级/总人数

    国家助学金分配金额

    评选方式

    大一/40人

    全院共计

    35×3000=105000元

    本年度认定的贫困生名单直接转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基础名单,学院根据名单及认定等级,对资助金额进行分配。

    大二/37人

    大叁/32人

    大四/29人

    年级/总人数

    国家奖学金

    国家励志

    奖学金

    评选方式

    大一/40人

    学院答辩产生人选。

    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质、学业成绩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。

    大二/37人

    共1人

    共4人

    大叁/32人

    大四/29人

    叁、评审程序及材料要求

    1.9月20日前,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,登录新版信息门户-学生工作管理系统-奖优申请,提交申请。国家助学金无须学生申请,名单由贫困生认定库生成,学院统筹分配金额。

    2.9月22日之前,学院在系统审核通过准予报名后,学生打印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3份,交给学院学工组,同时附证明材料;国家励志奖要求同上。

    表格为一页,正反两面(A4纸张打印),不得随意增加页数。信息完整,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。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,手写签名,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。

    表格中学习成绩、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标准为按班级排名,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。排名必须按一学年填写,不可以分两个学期填写。

    表格中“申请理由”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,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。

    3.9月25日之前,学院组织评审答辩会,完成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。

    4.9月29日之前,学院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奖助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及相关信息。

    四、注意事项

    1.以上要求请各班负责人通知到位,并提醒有意向参与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同学,及时申请和报送材料。

    2.系统开放关闭有时间限制,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节点,勿耽搁进度。

    3.本通知未尽事宜,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
    4.如有疑问,请联系91短视频APP学工组:027-67848625。

    91短视频APP学工组

    2019年9月15日